基坑支护和自然地面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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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8-4 09: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有一张联系单,测定的自然地面标高是-0.05m,但是还有一份基坑支护方案,它的自然地面标高是-0.5m,也就是从-0.5m开始挖土的。。。那么现在两者相差0.45m,该怎么计算土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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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4 09: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甲方还是乙方啊。这个很明显啊。如果你是干活的那一方,你应该坚持-0.05m,你就说这个0.45m的高度也是需要开挖的,这个开挖了应该要算钱。你可以再补一张工程联系单,说明现场实际的自然地面标高时-0.05m而不是-0.5m。让其签证。也好日后结算。你要说,这个土方啊,又难挖,又不好运,现在油价又涨了,市政府又管得严,现在挖这个土,赚的钱没以前多了。都合作那么久了,要是以前,这点小钱我也就不要了,但是现在真的没什么赚头。如果你是甲方,你就说从-0.05m到-0.5m的位置的土层浅,土侧向力小,根本不需要支护。这个就不用算钱。其实开挖了,肯定是要算钱的。商业合作,没有绝对正确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多是各种协调。看你怎么公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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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4 09: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办理签证。建龙软件2009里面有“技术经济核定单”。需施工单位填写,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字。作为结算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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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4 09: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土方计算的依据,竖向顶面为初挖时现场实测地面标高(不是支护方案的设定标高),即-0.05;竖向底面为结构施工图标注的垫层底标高;而横向边界才是支护设计的基坑侧壁。这是求实的、公认的方法。
你的确需向监理及建设方提交一份联系单,既是如实反映又取得确认。并且,提醒建设方告知基坑支护设计部门,原设计的自然地面标高-0.50有误,需重新复核,甚至变更(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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