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违约金的问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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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6-7-29 07: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与一私企签订了一年合同,在试用期内,公司派我去外地培训,培训费500元由公司承担,食宿车费自己解决,但公司的要求是:我出去培训了,一年以后我要在续一年合同,否则要交给公司违约金5000元,这个合法吗?如果我今年想考公立教师,而终止合同,要缴纳多少违约金?我现在的合同到今年的十一月到期,合同上没有写明为我缴纳社保,只给我缴纳了价值5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而且现在每月要扣我200元的工资,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我解除合同 要缴纳上面所说的5000元违约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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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7-29 07: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出差学习培训的交通住宿费用应当由公司承担,并应当有出差的伙食补助;其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是否续签合同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不得强迫;第三,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就是不能超过公司所承担的500元培训费。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假如你与公司签订了两年,而你履行了一年,你只承担未履行部分所分摊的250元既可。公司要求承担5000元是违法的、无效的。。第四,公司每月扣你200元的工资也是违法的,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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