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应不应该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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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0-18 03: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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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18 03: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刑法》第四十九条)追问那么在应然的层面上,谁又有权力去剥夺别人的生命权呢?还有规定的死刑的目的不过是威慑,警告大家不要去犯罪,可是为什么不从根本上让人们在心理上不想去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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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18 03: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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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18 03: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操心这个干嘛?追问因为我是学法的,还有一场关于死刑应不应该废除的辩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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