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除了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之外还有什么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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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2-28 15: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满一年的工资是合同到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是指实际发的工资吗?
我们公司年薪假都没有这个是不是也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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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8 15: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到期后给予经济补偿的原因是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标准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为准。但支付年限却是以《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为准,即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开始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即实发工资。合同到期后,带薪年休假没有休完,应支付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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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8 15: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1、凡是国家规定应该享受的待遇,你在职期间如果没有享受,都有权利要求赔偿(自然包括年休假、加班费等);2、如果不是因为您主动不续签合同,单位也没有证明您不称职的证据,还应该支付您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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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8 15: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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