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单位旧的轿车,由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开具发票的,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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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3-1 13: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售09年购入的轿车,由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代开发票,发票上没写增值税金额,请问增值税是由交易市场代扣代缴了,还是需要在网上申报纳税的?
请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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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 13: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对方已经代扣代缴了,你就根据代扣代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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