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带停车,未开双闪,未立三角架,路政人员(不是交警)有权利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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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3-1 22: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3月1日,因急事需打电话,我在黑龙江省哈牡高速横道河子附近高速停车带上停车30分钟,未打开双闪,也未立三角架,大概停车30分钟后,两名路政人员开着中国公路的车子,检查我驾驶证和行驶证,后拿走我两证叫我跟他车走,到一U型掉头处停车,让我交200元罚款,因当时心情不好,没有跟他们理论,但确定着装和开的车不是交警是路政,请问黑龙江省高速公路上,临时停车后,路政是否有查看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权利,是否有处罚的权利(当时开票让我交给他们的是现金)?请高人解达,多谢!
感谢大家,我心里大概有数了,我明天向主管部门投诉后给大家准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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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 22: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政是绝对没有权利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人进行处罚的。这种处罚只能有交警进行。路政只能处罚例如违法营运等行为。我不知道黑龙江的具体做法,但是这样肯定是不合规定的。你注意检查一下罚单是交警开的还是路政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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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 22: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高速公路除加油站、休闲区、临时停车区外没有可停车点。你说的停车带实际上是应急救援车道,是不可以停车的。而且,没有打开危险警示灯和树立三脚警示架更加错上加错。路政具有道路行政管理和执法权,可以对你的违规进行处罚。但是,他们向你收取现金肯定是违规的。你可向该路段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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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 22: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路政人员没权利查看你的驾驶证及行驶证.....他们可以罚款,但前提是你是非营运车辆却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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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 22: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给道路造成了损坏,也不可能当场就开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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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 22: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哥您真牛!无论是谁罚的您,忍了吧!没出事就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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