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问题,我09年11月进公司的,现在公司无故要辞退我,说补我一个月的工资,并且我工作期间社保也没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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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3-6 16: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一个问题,我09年11月进公司的,现在公司无故要辞退我,说补我一个月的工资,并且我工作期间社保也没给我交,公司签合同时不让员工填写签定日期和进公司日期,并且合同也不给员工.员工手上没劳动合同,我们怎么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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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6 16: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只有要是独立法人,有独立银行账户,就应该有法可依。到劳动仲裁办公室反映情况,他们汇给你办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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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6 16: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仲裁,可以得到3个月的工资。单位补缴社保费,但是要提出在改单位工作的书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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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6 16: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首先要证明你是里面的员工(上班卡,工作服之类的)要是以前你的工资单没有丢也可以用,没有给你交社保去劳动监察局去表明你的情况,公司会依法赔偿给你,工资单可以证明你在里面干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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