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到公司上班的到现在2011年2月25没和我交保险。现在公司不用我了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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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2-28 00: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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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8 00: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回答,所以你不要怕,去跟人事去理论.因为你是有理的,如果他们不肯赔你,那你就打劳动局电话.所以事先要问好当地劳动局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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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8 00: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你的工资条子都拿着,把一楼的法律条款抄录在小纸条上,一起拿给你们的HR看,要求补偿。注意工资条子只拿复印件,原件留好,HR不同意就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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