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养老,还是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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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1-1 12: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是旬阳县赵湾镇一个普通农民,近日镇村干部下村收缴养老保险,凡年满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无论本户成员多少,是否贫困都必须缴纳养老保险金(我镇高家坡村三组王兆祥一家五人,其中老两口六十多岁,两个儿子两年前先后双眼均已失明,其儿媳妇随后也离婚走人,还有一个九岁的小孙女上学。这样的家庭也不放过),更为让人不解的是,手拿政府所谓的文件:如本户有一个人不缴者,那么就会直接扣除本户国家给年满60周岁以上曾经干过民兵、上过三线建设、卫生等八类老人的养老保险金不予发放,贫困户别想再得到低保款。即使全家参保了,那么这些其中也只能享受某一项,比如:曾经参加过襄渝铁路建设的农民,今年前半年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上级按月每月发给55至75元不等的抚慰金,但在这次政府实行的社保后,这种家庭你必须全员参保即每人每年至少缴纳100元,而享受的待遇只是三线建设抚慰金,社保养老金却没有,同时你这一家如果有一人不愿办理社保业务,那么那个参加过三线建设的人的抚慰金也全都给取消了。请问省长大人,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是否违背国家颁发养老保险有关条例?触范个人意愿,侵犯个人利益?望市省大人在万忙之中能体贴一下我们老百姓的苦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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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 12: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是直接给省长写信,来得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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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 12: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尊老、敬老、养老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更要发扬光大。只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养老保障制度,使人们充分享受“生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才能真正体现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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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 12: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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