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赔偿?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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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3-6 14: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我有位亲戚是表弟,(表弟脑子有点不灵活。当初相亲的第三天女方便叫男方到家过夜。认识20天左右就结婚了。。。)前年年底与女方结婚,并于去年生一女儿。然而女方因不愿再与我表弟生活,故使出各种办法。。。装疯卖傻到男方家砸东西等等。所生的女儿那女人也不认更不抚养。。。。。
现在,女方已经先下手到法院告离婚了,我想请问的是:我们还能不能要回当初给付的彩礼钱和争取到这个女婴的抚养费/权?
现在问题是:1.有否可能让女方付孩子的抚养费?

2.女方以前也曾与人订婚再退(钱未退)我们想告她诈婚不知可行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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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6 14: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结婚了,所有的个人私有财产都是双方的,你所说的彩礼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通,可以请求法院裁定每人一半,抚养权是双方共有的,是必须出抚养费的,这个您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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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6 14: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婚生育了,彩礼不可再讨。抚养权和抚养费答辩时提出就可。而且对方也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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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6 14: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情况比较特殊,但应该可以,她都自己放弃抚养了,估计孩子是没问题!这个彩礼是不是可以搜搜证据看看有没有可以牵扯到她欺诈的行为试试?去律师事务所问问吧,那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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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6 14: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从一定意义上讲是维护弱者的,像你说的这个情况,彩礼钱很难要回来,但抚养权是可以的,因为女方本身就不认或者不想抚养女儿。你们可以考虑双方的财产分割,在财产分割上多下下功夫吧,祝你们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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