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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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3-4 21: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lpytongxing你好!之前你帮我解答过问题,我想追问下
你的回答:需要从长沙社保部门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青海的社保部门就可以了。这是国办发[2009]66号文规定的
我想问的是,那么我是不是只用去长沙社保局开据缴费凭证?还是要一起办其他的手续?所谓的接收函现在是不是已经取消了?
望明示
这些东西我一点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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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4 21: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1、同城的社保无需办理社保转移,参保人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同一城市的其他单位工作的,参保人只需向新的工作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能办理社保费的缴纳。并将会与原社保档案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2、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参保地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新的就业工作单位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的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成功后,两地的社保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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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4 21: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需要开参保缴费凭证,把凭证给青海的社保部门就可以了。剩下的事情有两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对接。青海要出接收函寄给长沙,长沙要出转移函给青海,还要把你的保险金转账到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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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4 21: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养老保险"是对生活的又一重保障,正所谓“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就是一样的道理。社会在进步,制度在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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