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自卫致人轻伤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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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0-8-7 15: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有个人来我们家闹事。由于我不服气,然后他们叫来了三个社会上的人来对我进行殴打,在殴打途中,我头部受硬器打的头破血流,我妈妈出于无奈用啤酒瓶擦伤了一下那个人的头部及脸部,事发后,由于我的头部缝了5针,而那个闹事的头部缝了12针,法医鉴定结果为:我的是轻微伤,而他是轻伤。想不到派出所不顾前因后果直接就把我妈妈抓进了看守所,现在被关在里面,我想请问一下,出于自卫,他们有权利这样抓我妈妈吗?还有就是,难道这个社会就都是黑暗的,没一个人难道来主持一下公道吗?受人打了,还说我们犯罪,理应抓去关起来.......
我分全部给你了,希望您能帮我解答一下!
他打的我是轻微伤,而我妈因为用啤酒瓶划伤了他的脸面,虽然有划痕,他们身体其他部位并没用一点的伤痕,而且他现在的精神状态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好,昨天在调解的时候,他要求我们赔偿他,我问他需要赔偿多少,他既然说要赔偿5W元,就这样一句话,我们都哑口无言了。。。想不到被人打了,自己处于防卫而不小心伤到了他,他既然让我们赔偿他5W元,就这样的要求。我们绝对不可能答应的。。
谢谢大家的答复,刚才我咨询了派出所的办案人员,他们说我妈是防卫过当,如果他们三个人打我一个人,我被打得再地上起都起不来,而且头破血流。满地都是血的情况下,我妈妈拿啤酒瓶而且同时劝诫了他们几句:让他们别打了,在打就要出人命,你们别打了。。在再三劝诫无用的情急之下我妈妈,才用啤酒瓶擦了他一下,事发之后,他们到医院仍旧找了三四十个社会上的青年来医院找我们,问我们想怎么样,是不是还想挨打,再三恐吓我们,我们看他们来就直接跑开了....
这种属于防卫过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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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7 15: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很同情你和你妈妈 的遭遇,也感谢你对我的信任,点名找我咨询。现在给你三点意见:一、说你妈妈防卫过当是错误。这意味着两点:一是你妈妈的行为属于防卫。二是不属于过当。因为对方属于行凶,因此,在防卫上并不要求何种限度问题,甚至可以解释为无限防卫权。因此,我初步认为并支持你妈妈属于正当防卫。这是第一点。二、是否正当防卫,还要看具体证据,也就是你妈妈当时是否处于防卫的正当目的而攻击对方,这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形来判断。这一点,证据是关键。三、现在警方认为你妈妈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属于互殴或者时候报复。所以,你妈妈 的事情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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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7 15: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1、你必须区分清楚为什么拘留或者逮捕你母亲。刑事上的拘留和逮捕,并非就已经认定他有罪,只是说他有犯罪的嫌疑,有没有罪要等法院判。那为什么要拘留呢?拘留和逮捕的意思,是为了保证案件顺利的进行下去,怕犯罪嫌疑人逃跑、毁灭证据等行为(不用你认为有没有,侦查机关认为有就可以抓)。2、所以这不涉及到公道的问题。这符合程序,只要侦查机关拘留有出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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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7 15: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首先为你的遭遇表示同情。第一他们三个人对你进行殴打是对你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并且是正处于侵害之中。第二你妈是为了保护你才出手,是为了保护他人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伤害。第三,打你的有三个人,而你妈和你显然处于劣势,并且只是将其中一人打轻伤,并没有超出必要限度。因此你妈实施的是正当防卫。他们将你妈关进看守所有可能只是调查案件,因为造成他人轻伤可以追究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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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7 15: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你妈可以算是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得看当时情况),您可到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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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7 15: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你的情况来看,你妈妈应该属于正当防卫,是不用负任何责任的,从法律上来说是这样的,如果你不服他们的处罚,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是直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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