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银行贷款,离婚时可否平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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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8-8 21: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有银行白领通贷款,结婚后为了提高贷款额度,重新向银行做出申请。当时是有老公签名的。婚内我向银行贷款了15万,但是这次贷款老公是不知道的。问题一:离婚的时候这笔贷款债务是不是属于2人的共同债务?是不是要2人平分这笔贷款呢?
同时,我在婚前买过国债,数目不少,老公是不知道的,属于婚前财产。
问题二:这些国债会不会影响到债务平分?
婚房的电器及很多生活用品都是我买的,而且是在领结婚证前。我知道这属于
婚前财产。但是发票什么的都已经丢失。
问题三:这些东西我是否可以拿回?需不需要什么凭证?人证?物证?

如果男方不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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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8 21: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内贷款,如果不是用于家庭,对方也不知道,那么贷款债务难以让男方负担。婚前国债属于你,婚前电器等也属于你。属于你的,你可以拿回去。离婚时,有的东西是要有证据,但有的东西不一定需要证据。虽然说是离婚了,毕竟两人夫妻一场,很少有人会那么“小样”,对家里的东西归谁所有不认账。毕竟对于男人来说,起码的诚信总要有,“男子汉”的面子总要一点。如果真的不认账,又没有证据的话,那只好按共同财产处理了——这种情况极少,有的话那也没办法了,离婚本来就是因为看错人,看错到这种地步了,那也无话可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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