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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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6-2-23 16: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有:
抢救费(如果发生了,按票据结算)
死亡赔偿金(有明文规定)
丧葬费(有明文规定)
被抚养人生活费(有明文规定)
处理事故误工费、交通费(一般由法院酌定)
精神抚慰金(由法院酌定)
那这些都是如何计算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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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2-23 16: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赔偿明细:1.抢救费(如果发生了,按票据结算)--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你所在地的农村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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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2-23 16: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交通事故的话主要赔偿: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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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2-23 16: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有:抢救费(如果发生了,按票据结算)--按实际发生的计算死亡赔偿金(有明文规定)--受诉法院所在地你所在地的农村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丧葬费(有明文规定)--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一半即半年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有明文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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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2-23 16: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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