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户口都在村里,但是没有房子,村委会是不是应该给批房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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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8-4 15: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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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4 15: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以前你父母没有批过宅基地的话,应该可以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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