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后的赡养义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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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0-8-5 00: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如果子女成年后(已经享受了父母的抚养)移民到没有赡养义务的国家并取得了国籍,而父母在国内、依然是中国公民,那么父母是否还可以要求子女赡养,如果子女拒绝赡养,父母能否起诉,如果起诉,怎样做?
感谢第一位回答者的热情,您的想法当然是很有道理的。不过这里讨论的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且并不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所以并不需要道德上的说教,希望各位朋友能够用专业的态度来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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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5 00: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不了,因为题目给的条件不足就现有条件,可能会有以下的情况:1.父母在国内起诉,而子女得知后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即使是非中国国籍并且住所地在国外,根据应诉管辖原则视为中国法院有管辖权2.在中国法院有权管辖的情况下,就得用到国私中的冲突法,但是题目没给出子女所在国家的冲突法如何规定,所以不能往下分析3.父母在国内起诉,而子女得知后不予理睬的,中国法院不能取得管辖权4.父母在国外起诉,根据当地法律无义务赡养的,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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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5 00: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儿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使儿女移民后,所在国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但是根据国际法的规定,父母在中国起诉儿女,那么是适用中国法律,也就是说,起诉肯定没问题,关键是执行会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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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5 00: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可以起诉,但子女在国外如果无法或都根本不予应诉,那么起诉有什么用?二、如果一切顺利,可以胜诉,但子女还是不予履行义务,那么我国的一纸判决书对定居国外的人来说有什么约束力?如何要求对方执行判决?三、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剥夺其继承权。但,如果子女在国外,对国内的遗产毫不在意,那剥夺继承权又有什么意义?综上所述,我们从道德上谴责该子女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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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5 00: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起诉的可以以要求子女提供赡养费用,虽然该子女已获得相关国籍但父母子女关系并未解除当事人在中国起诉的有权要求获得赡养费用。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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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5 00: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及法律冲突,父母当然可以选择适用我国法,财产所在地可以作为起诉地点,财产也可以被执行,否则告赢了也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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