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证还没办 现在去办也来不及了 要几个月才能拿到 必须要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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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8-4 22: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至于你那里需要多长时间,要看你当地的具体情况了,如果有快证,就办快的,没有的话,可以在申请办理身份证同时,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 临时证有证明身份的法律效力,三天办好,有效期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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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4 22: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也没事,可以带个户口的复印件,要是你有迁户口倒学校所在地的话,那就更简单了,直接到你的户口所在地管辖你们户口的派出所去办理户口随升学迁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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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4 22: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去打工吗?打工一般来说都要身份证 没身份正很难混滴
一般来说公安局有熟人的话1个星期就可以拿到了实在不行就去办个临时的身份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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