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 急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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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1-3 04: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往别处。后王某投保管道煤气保险,并指定其妹为受益人。不久王某不幸因煤气中毒死亡,王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现其妻儿与王妹儿子都向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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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 04: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受益人(王妹)先于被保人(王某)死亡,且未指定其他的受益人保险法第六十四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作为被保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公司)向被保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金应给付给现其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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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 04: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收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应由法定继承人领龋如果王某夫妇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其妻做为第一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领取部分保险金。儿子不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改变血缘关系,亦有继承保险金的权利。如王某父母尚健在的话,亦有继承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各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可平均分配保险金的份额。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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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 04: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责任,但应该退回保险费。鉴于本案投保人在投保书“被保险人健康告知”栏里未能如实填写,可以理解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以依法拒赔。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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