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商的血泪史——天津市高法十年都干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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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6 | 回复16 | 2021-1-7 09: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津市高级法院十年干什么了!(一个建筑商的血泪史,有图有真相)
    一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执行辅以案,判决生效已经十年,又经过了层层道道的法律程序和审查,至今在天津市高级法院执行局没有结果,我们不禁要问天津市高级法院十年都干什么了!
    
    
     天津市是这样对待外地投资者的!
    忧郁天津市高级 和天津市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使我倾家荡产负债累累,使给我施工的农民工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情况反映
     一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执行异议复议案天津市高院因受干扰任人摆布久拖9年不结案如此长时间不作为,对于审判机关来说,无疑是一种耻辱,对上述异乎寻常的做法,恳请有关部门领导实施法律监督。
    
    领导同志您好:
     1998年挂靠河北省沧县第二建筑公司投资开发建设本市北辰区宜兴阜翠芳苑小区部分房产。2001年10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被申请人河南省安阳建筑工程公司申请,下达(2001)一中执字第779号《民事裁定书》,将该房产中48套房屋错误查封。对此,我们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但市一中院以(2001)一中执复字1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2001年12月我们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伺候,我们不下几十次请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导,办案人员主持公正尽快结案,并多次向市委,政府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致函诉冤,慢慢九年维权路,至今不见任何结果。
     首先要说的是被市一中院错封房产的权属,按宜兴阜一街执行政府危改筹建的翠芳苑小区商品房工程资金需要,经过上方签订协议,我以河北省沧州第二建筑公司的名义将荣华公司开发的40000㎡房产中划出10000平米由我开发投资。2002年7月25日,北辰区人民法院根据事实,法律下达(2002)辰民初字第1778号《民事判决书》,判定我投资开发的宜兴阜翠芳苑小区10000㎡124套房屋(包括被错查封的48套)归我所有。本案涉及的房产属我所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表明市一中院(2001)一中执字第779号,(2001)一中执复字第17号《民事裁定书》存在错误,应予撤销,市高院没有任何理由久拖不决。
     其二,本案复议开始阶段,市高院尚能公正办案,不久便一反常态,唯被申请人是从,2003年7月23日,市高院同志我们领取本案复议结案裁定,正是当日,被申请人安阳工程公司纠结一部分人在市高院门口闹事,迫使市高院取消送达结案裁定安排,过了20多天,即2003年8月15日,市高院再次同志我们去领复议结案裁定,安阳工程公司故技重施,可怜市高院俯仰由人,不得不又收回成命,整整7年半过去了,市高院再也不提起存在案卷里的不能送达的那份裁定,只是以“耐心等待吧”,“我们还有工作要做”等一些无关痛痒的官话应付我们,。主张了安阳公司的嚣张气焰,竟纠集小报记者歪曲事实肆意在网上而已炒作诽谤我们。安阳工程公司敢在人民法院面前作威作福,让仅低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市高院听任他人指挥一再就范,其在政府司法机关为所欲为的神秘背景令人不寒而栗。
     其三,市高院办案存有双重标准。2003年底,同样发生在市高院有关对我们河北省沧县第二建筑公司的意见执行异议复议案的案情与我的申请复议案各主要环节几乎完全相同,而市高院至2004年底前后仅仅一年时间,就下达了该复议案的结案的裁定书。此案中,我们沧县二建公司虽然败诉,但表示信服。类似的案件,市高院严格依法行事,捍卫审判机关尊严快办快结,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对我的申请复议案却持权凌法久拖九年不结。不知道市高院办案搞双重标准的葫芦里藏的什么药!?
     本案久拖九年已经使我穷困潦倒,为了躲债,我只能东躲西藏生存受到严重威胁。特别令人痛惜的是有的农民工因拿不到为我施工工资而家破人亡。万不得已我再次上书向您诉冤,恳请有关领导对本案实施法律监督,并恳请您在百忙中过问我的案件,敦促市高院有关部门,办案人员主持正义排除干扰,尽速公正结案,洗刷国家审判机关蒙受的耻辱!维护我的正当权益!救我于危难!
     敬候赐复。如有不详,允当面陈述。
    
    
    此致
    
    
    
    
    
    复议申请人:河北省沧县第二建筑公司
    联系电话:13072242311
    
    
     因为本案牵连的农民工发生的家庭悲剧(仅一部分)
    
     袁金才,河北省沧县杜乡北赵官营村人,99年和一姓王工头承揽了宜兴阜翠芳苑小区住宅楼体主体工程,2000年主体工程完工后,因为 领不到人工费,春节前许多工人到他家去讨要工资,并且恶言恶语,使其非常难看,其妻子也因他没挣回钱来,时常与其吵架,以致夫妻反目,家庭不睦,讨要工钱的人不断,而袁又不能要回人工费还账,使他的压力很大,终日压抑不愿见人。逐渐产生轻生的念头。
     2003年秋末某日晚上,袁约其兄在家中吃饭,喝酒之间,袁把欠工人工资及宜兴阜翠芳苑小区人工费记录本交给其兄,拖其再适当时机代为办理,说自己要出门办事,其兄以为弟弟要出门挣钱还账,也没怀疑什么,。吃完饭,袁就送其兄回家。而自己并没有回家。因夫妻不和。袁终夜未归,其妻也没寻找,第二天早上被人发现时,已经在村东枣树上吊死了,年仅38岁!
    当乡邻把尸体从树上解下来时其妻后悔不及,拖尸嚎啕大哭,两个年幼的孩子哽咽无语,70多岁的老母亲涕泪满目,在场乡亲无不落泪,后来,其妻为生活所迫,带着两个孩子改嫁到外村。
    为工钱之故,其家已破,其人已亡,熟之过??!!
    
    曹宝海,河北省青县陶管营村人,因身材矮小弟兄多,到50岁还没结婚,但有一手抹灰技术,2000年带着几十个乡亲承揽了宜兴阜翠芳苑小区抹灰工程,狠卖力气负责,邻村一妇女看他能干,有承揽了抹灰工程,以为可以赚钱养家,遂和他结婚,但宜兴阜翠芳苑小区完工后,曹一直没有拿到人工费,其妻和曹多次到天津讨要,可是始终没有讨到工钱,加上家中每年讨要工钱的乡亲不断,其妻渐渐生厌恶之心,最终和曹分手,曹离异后,变得性格孤僻,每日以酒消愁,醉后常常无辜骂人,乡邻为之侧目。
    
    河北省青县张家泗河村薛少才,因欠工人工资造成夫妻离婚,家庭破裂
    等等等等一些民工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事件已经不计其数。
    
    反应了数十次的文件,还是得不到法院的关注,我是相信政府相信党的,一直本本分分的做生意,但司法机关让我的一次次绝望,让我对这个生我养我的国家失去信心,5000年泱泱大国,道德去了哪里!
    在此吁请:国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天津市委市政府,全国各大媒体给予关注与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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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7 09: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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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7 09: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广大网友予以帮助,希望媒体能曝光此事,让我们老百姓能维护自己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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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7 09: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现在政府的不作为行为,表示愤慨,现在不只法院这样,这种情况可以说涉及到政府的各个部门,法律在他们的手中就成为了践踏法律的手段,和谐难道就是让人们把冤情都压在心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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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7 09: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津这是天子脚下,政府换了一群又一群,贪了一次又一次,这高院院长不知道收了多少好处,最后别落个立倡书记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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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7 09: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现在的社会中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这是我们农民工兄弟的悲哀,难道就是这样执法的吗?十年的讨薪,换回的是什么:十年,妻离子散;十年,家破人亡。
  
精神上支持一下!农民工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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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7 09: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奈啊,这就是弱势群体,无钱无权无背景,这样的法官、这样的法院你有理也无法得到申张,有苦也只能自己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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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7 09: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后才知道农民工的境遇,原来是这样的难,如此明了的事实都用了十年不能解决,像这样的法院还有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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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7 09: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百姓无权无势 他们的权益维护从何谈起 国之根本为民生 百姓是一个国家最基本重要的组成部分 可是就是这数量最多的国之根本 他们的权益在为数不多的当权者眼中根本无足轻重 试问这些执法者 当你们拿着百姓的税收 住着洋房开着名车的时候 你们的心里是否感恩 是否考虑过给你们发薪水的钱是老百姓怎么挤出来的 他们是弱势群体 但是也是你们的衣食父母 难道现在对父母的态度都是这样吗 我们中华五千年的道德呢?!长此以往 国将不国!敬请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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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7 09: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法院要来何用?全是摆设!除了贪 还会什么!浪费国家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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