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劳动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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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8-6 18: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在国税局工作了10多年.现在国税局要和我解除工作合同.每个月只给我1000块钱.只给9年.现在连社保都交不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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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6 18: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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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6 18: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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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6 18: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当地劳动保障局咨询下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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