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给我减薪,我不满辞职,法律上有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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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9 | 2011-11-3 06: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2010年3月2日上的班,公司一直没有给交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领导要给我减薪,如果我不满辞职的话,是不是公司就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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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 06: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参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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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 06: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罗律师: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以及补缴养老保险。辞职应讲究技巧!追问如果公司换法人代表什么的,不影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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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 06: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人代表与公司是两回事。只要公司的主体没变,则可向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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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 06: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你!劳动仲裁的话,会判你从2010年10月开始到现在都是两倍工资,公司还要补社保。追问劳动仲裁程序会不会很麻烦,有时候个人和公司打官司,拖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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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 06: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度一下你当地的“劳动监查大队”电话,一般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如果公司还是不支付,就劳动仲裁,赔偿金额不超过一万的,是终审仲裁,单位不能上诉到法院,不用打官司。仲裁好像是最多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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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 06: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拖欠工资拒付加班费经济补偿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未缴纳社会保险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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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 06: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你要收集你在这里工作的证据,比如同事的证言工牌打卡记录之类的只要能证明你在这里工作的证据那么你从2010年4月2日到2011年3月2日是双倍工资如果你主动辞职确实没补偿了但是11个月的双倍工资应该够了吧顺便去劳动局举报他们不交四金````这个罚起来可是很厉害的````这种单位不留也罢````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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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 06: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辞职就没有补偿,如果做了三个月以上被辞退的有补偿,但必须有证据证明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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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 06: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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