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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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8-14 15: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爸爸一共有七个子妹,现爷爷奶奶已经过逝,,叔叔大伯和父亲把属于他们全家九口人的土地进行了分配,并且对分配的土地都重新申请并领了土地承包证,但是现有一块饲料地(荒坡)一直是我父母在耕种,并且都种了快二十年了,可是这块地的承包权并没有写在我父亲的的土地承包证上,现在这块地因国家修路被征用,叔叔大伯就以这块土地是爷爷以及他们子妹几个人所有,想要来分钱,请问他们用权得到这块地的补偿费吗?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管过我块地。我非常需要您的帮助,先在这里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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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14 15: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胡律师: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是没有继承权的。不过你们能举证这荒地一直是你耕种的证据话,可以要求拿回属于你们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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