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强制执行中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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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6-10-12 05: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父与亲戚合伙投资,打有借条,亲戚为人不公,将我父告上法院,法院判我父还款,先已经申请强制执行,昨日我父去法院执行庭,法官让我父申报财产,我此案前我给我父买了一台车给我父代步,为了使用方便就把此车放我父名下,但是我有银行卡买车的证据,可证明此车是我出资,请问各位律师朋友,此车是否也需要申报?申报了是否会执行?如我不想把此车作为还款用怎么办?我能提出此车是我出资的证据吗?(原告好像为申请财产保全)请各位律师朋友出个办法给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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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0-12 05: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果此车是你父亲的名字,从法律上讲,该车是你父亲所有,你出资行为是赠与行为。2、对于执行案件,一般情况下,申请人负有提供被执行人线索的义务。被执行人可以不进行申报。3、如果该车用作还款,那么需要有欠款的事实,否则该车即使过户,也可能被追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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