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连续工作16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算不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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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8-9 16: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会不会被无故开除?如果会被开除,有补贴吗?
社保也没缴纳,工资薪水也是直接发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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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9 16: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被解雇,解雇有补偿,如果产生纠纷建议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保险等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法律依据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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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9 16: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公司严重违法,而且你可以要求公司双倍工资给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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