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中国政治图片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1-11-10 03: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11-10 03: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重建啊~第一、现存的圆明园遗址是永远的国耻纪念地,是世世代代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活教材,对其修复会使历史文物的教育价值荡然无存。第二、圆明园目前的主要价值,早已不是百年前的我国宫廷建筑或皇家园林的辉煌,而是被侵略者焚毁后留下的耻辱,现在的遗址才具有真正的文物价值。第三、进行修复是对历史文物的彻底破坏,与现行的国家文物保护法相背。第四、修复圆明园无论在建筑质量上还是规模上,都无法达到原有的水平,至多只可能是增加一处新的人造景观,而且会变得不伦不类。另:专家谈之一:2004年10月28日圆明园不能再“毁”一次南方周末2004-10-2814:58:01□杨耕身今年10月18日是圆明园罹难144周年,来自各界的20多名专家齐聚园内,共商遗址公园建设大计。有专家提出,圆明园有必要复建部分景观,申报世界遗产。据10月19日《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圆明园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这次研讨会的目的,是让专家们对圆明园遗址公园的保护和建设献计献策。众多“专家”都众口一辞地倡言“复建”圆明园,而没有一丁点的“杂音”,这使得不论怎么看,这次“研讨会”都堪称是一次组织得力的“复建吹风会”。但这实在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因为在我国,关于“圆明园该不该重建”的争论已不下十数年,“主修派”与“保留派”之争一直未曾有过决断,因此此次研讨会出现如此统一的“口径”,便着实有些出人意料。也正因此,我在看罢报道之余首先想到的是:叶廷芳、李学勤、邓友梅、梁从诫诸人士如今安在?之所以想到上述诸人士,因为他们一直以来都是对重修圆明园持反对意见者。不止是他们,还包括更多人士。我们不妨追溯至1999年全国“两会”时,“主修派”与“保留派”的一次交锋。此事可见诸1999年3月31日《中国青年报》之报道。当时针对一份“重现圆明园景观”的提案,包括上述诸人士在内的49位全国政协委员上书提案,表示坚决反对。也就是在此次“交锋”中,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之子、梁启超之孙梁从诫先生坦承:我这已经是好几次反对重修圆明园了*——我奇怪的是:未必到了今天,他们都没话可说了?当年的那桩“公案”,也使得我们今天能够更容易地找到反对重修圆明园的理由。作为那份提案“牵头人”的叶廷芳先生在当时就指出:第一,现存的圆明园遗址是永远的国耻纪念地,对其修复会使历史文物的教育价值荡然无存。第二,圆明园目前的主要价值,早已不是百年前的我国宫廷建筑或皇家园林的辉煌,而是被侵略者焚毁后留下的耻辱。第三,进行修复是对历史文物的彻底破坏,与现行的国家文物保护法相悖。第四,修复圆明园至多只可能是增加一处新的人造景观,而且会变得不伦不类。历史的天空风来雨过,圆明园也经历了两度劫难。1860年她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被英法联军烧毁,作为清朝的皇家园林,其废墟一直完整地保存到1900年。清政府放弃管理以后,圆明园成为无主的园林,她又遭受第二次大规模的洗劫。也正因此,梁从诫先生曾经非常激动地喊道:“不能再毁圆明园了1是的,不能让人为的重修或复建再将圆明园“毁”一次了。1999年圆明园的重修之争之后,随着2002年10月17日《北京市公园条例》的颁行,我们又一度认为,圆明园不再重建能够从法律中得到确认。因为该条例规定:“对无法以人力再造和无法再生的自然景观或者具有特殊历史价值的人文景观,禁止改变原有风貌和格局。”我注意到,此条例出台后,许多媒体都以“圆明园不重建写入法中”为题做了报道。然而谁曾料到,条例也并没有阻止新一轮的、雄心勃勃的重修计划?很难说,在此番“研讨会”之后,圆明园的命运将是怎样,但无论如何,我们需要明白的是:一切并不像这次“研讨会”所制造的众口一词、人心所向的假象那样;也想表明: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保护古代建筑遗迹的问题,并不是所有人都缺乏一种清醒的认识。当然,我更想表明的另一个最基本的认知就是:我深信在我们这个社会,不是所有的专家都会轻易地放弃其思想与良知。当年的“主修派”提出的是“以企业行为重现圆明园景观”,现在的“主修派”则打出了“申报世界遗产”这样一个令人心动的理由,然而不论怎样,当一切都泥沙俱下,我仍将相信那些最坚硬的品质不会有丝毫改变,一段最疼痛的历史更不会在一个民族的心灵记忆中变得无足轻重。另:专家谈之二:圆明园:辉煌是否需要重建?本刊特约记者李舫圆明园是对一段历史最生动、真切的记录和诠释。可以说,任何文字性的记载,任何图片或影像,都不能比圆明园一小块断壁残垣更真实地触及人们的内心。这其中,包含着真实而丰富的中华民族的历史基因。废墟的文化就像刚刚愈合的伤口,表面的平静下埋藏着组织的撕裂和剧烈的疼痛,这种疼痛是写在历史上的阴影,它给今天的生活增添了压迫,但同时又给我们带来了心理上回旋的空间:我们的生命有没有勇气承受超过其本身的灾难?2004年是圆明园罹难144周年,10月18日,中国圆明园学会和圆明园管理处召集20余位建筑、历史、考古、园林等各界的专家,纪念圆明园百余年前的创痛及百余年来的沧桑,共商“遗址公园”建设大计。未能赶来的著名古建筑研究和保护专家罗哲文给会议寄来了贺信,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系教授王道成在会上作了发言,再一次主张复修圆明园的中国园林部分,北京大学世界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提出,“圆明园有必要复建部分景观,申报世界遗产。”然而,随后立刻有人对此次会议提出质疑:“这么多专家都众口一词地倡言复建圆明园,不能不让人觉得这是一次组织得力的‘复建吹风会’”。随着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的展开和人们保护文物意识的增强,圆明园复建与否的问题再一次被提上议事日程,更多的人也对此抱以关注:圆明园,昔日的辉煌是否需要重建?圆明园坐落在北京西郊海淀区北部。1709年,康熙将畅春园北一里许地后华家屯的一座园林赐给他的第四个儿子胤,并亲题园额曰:“圆明园”。其意为:“圆而入神,君子之时中也。明而普照,达人之睿智也。”此后,历经雍正、乾垄嘉庆、道光、咸丰清朝五代皇帝的倾心营造,圆明园成为举世闻名的皇家营苑,因其在建筑与园林方面的杰出造诣,被世人誉以“万园之园”、“世界园林的典范”、“东方凡尔赛宫”等。圆明园不仅以园林著称,而且也是一座收藏相当丰富的皇家博物馆。法国作家雨果对圆明园给予了极高的赞誉:“即使把我国所有圣母院的全部宝物加在一起,也不能同这个规模宏大而富丽堂皇的东方博物馆媲美”。然而,历史的天空经历过风风雨雨,圆明园经历了两度劫难。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圆明园被英法联军烧毁,这场熊熊大火,成了中国人永远的耻辱和伤痛,圆明园昔日的辉煌,随着那场大火化做了永远的灰烬。作为清朝的皇家园林,圆明园的废墟一直完整地保存到1900年。此前的1873年,为了迎接慈禧四十岁生日,圆明园还曾进行了部分的整修。1900年,八国联军侵略中国,圆明园再度遭到破坏。辛亥革命以后,清政府放弃管理以后,圆明园成为无主的园林,又遭受第二次大规模的洗劫。两度劫难之后,神话般烟雨迷离的美景已不复存在,留给后人的只是一片废墟,这片遗址成为清代统治者腐败无能的历史见证,同时它也像一座警钟,时刻警示着国人不能忘记这一耻辱。多少年来,埋葬了一代又一代人凭吊和反思的圆明园被负载了更加厚重的期望。1983年,北京市曾在《北京城市建设总体方案》中明确规定,将圆明园遗址建设成“圆明园遗址公园”。然而,如何建设圆明园遗址公园、如何保护和利用好圆明园这片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学者却持有不同的观点,归纳起来,主要是两种。一种观点认为,对圆明园保护和利用应采取积极态度,主张部分复建圆明园景区,与现存的西洋楼遗址形成更鲜明的对比,更有利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另一种观点认为,美是不可重复的,圆明园应该保持废墟,废墟也是一种美,可以让人们永记国耻。力主“重建圆明园昔日辉煌”的“修复派”与力主“让废墟成为民族耻辱历史教科书”的“保留派”聚讼纷纭,各执己见,但其争论却一直未有公断。“修复派”有两个分支,一是全面修复派,如已去世的建筑学家单士元。他们认为圆明园是我国古代建筑的顶峰和精华所在,应全面恢复,使后人了解我国古代在建筑上的辉煌成就。但目前持部分修复意见的人较多,是主修派的主流,如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罗哲文等人,他们认为全面修复工程太大,耗费过重,没有必要,只要修复一些重要景点就行,比如曾经是政治中心的“九州清晏”等。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比教育,在对比中再现被侵略者破坏的惨状。同时也提供参观,使游人重睹圆明园昔日之芳华。“保留派”则认为,圆明园作为一个见证过历史的园林,其实是有两个历史身份的,一个是园林史上登峰造极的“万园之园”,一个是民族史上的屈辱象征。站在圆明园的断壁残垣前,我们都会感到矗立在心头的国耻,同时,我们又会想象那万园之园的盛景。正是圆明园的这两个身份,正是我们心头的这两个情结,让我们对于圆明园该以哪种面貌示人有了不同的选择,而这每一种选择,决定的又不仅仅是圆明园的面貌,它还决定了我们每个人对待历史的态度。中国社科院外文所研究员叶廷芳是重修圆明园的著名反对者之一。他认为,世界上有许多以废墟如被誉为古代世界七大奇观的罗德岛上的太阳神巨像、古希腊雅典卫城中的帕台农神庙等,它们虽是废墟,但却最客观真实地把历史镌刻在地上,这也是一种美。对废墟进行维修是必要的,但如果在废墟上搞“假古董”,破坏了废墟本身的美,是摧残的行为。而著名建筑学家、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陈志华教授认为,即使重修圆明园,但建筑材料、工艺、风格都无法真正回到过去,就不会再是那座清代名园,如此修复没有多少意义。陈教授提出,在保留遗址的前提下,把圆明园建成公共绿地,同时,保留大水法等遗址,让人们在休闲中受到教育。1999年的一次交锋是两派辩论的一个高峰。“两会”期间,针对一份“重现圆明园景观”的提案,在北京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北京市政协委员陈立群提交一份提案,建议“以股份制方式重建管理圆明园”,即“建立以国家、企业、投资人参股的股份制企业上市公司,以企业行为完成从策划、宣传、启动、集资、管理的全过程”,然后,“承包给愿意并有能力重建部分圆明园景观的企业,由专家组监督实施过程,社会监督管理行为”。包括叶廷芳、李学勤、邓友梅、梁从诫等人在内的49位全国政协委员上书提案,表示坚决反对,他们呼吁:“不能再以‘修复’的名义毁掉圆明园了12002年,《北京市公园条例》正式颁布。该《条例》规定:“对无法以人力再造和无法再生的自然景观或者具有特殊历史价值的人文景观,禁止改变原有风貌和格局。”此《条例》出台后,争论暂时平息,许多媒体以“圆明园不重建写入法中”为题做了报道,此事告一段落。前不久的会议无疑在圆明园尚未平静的湖面上击起一片波澜,此次由专家论证的“重修计划”将给圆明园带来怎样的命运?记者就此分别采访了罗哲文、叶廷芳和王道成。保留派:难忘的精神创痛与难圆的重修梦记者:叶先生,从20世纪90年代初,您就坚决反对圆明园复修,当时您认为世界上有许多著名的历史遗址,是以废墟的苍凉美而闻名于世的,如被誉为古代世界七大奇观的罗德岛上的太阳神巨像、古希腊雅典卫城中的帕台农神庙等,它们虽是废墟,但却最客观真实地镌刻了历史。叶廷芳:是的,我一直认为,在中国近、现代史上,北京的圆明园废墟和南京的万人坑遗址是西方列强与东洋鬼子留在中华民族脊背上最创痛的伤疤。它们不仅是中国人不可忘却的耻辱,也是整个人类永远铭记的耻辱。当年雨果对他肇事祖国的强烈谴责,不就是人类良知发出的声音吗?因此我认为应当像保护犯罪嫌疑人“作案现潮那样保护圆明园的废墟状貌。这种废墟的悲凉的沧桑感本身就是对那种以强凌弱的侵略行径的无声控诉,它可以唤起国人对那段祖国贫弱历史的痛苦记忆,激发国人奋发图强的意志和决心。因此,保护侵略者的这块“作案现潮固然已不具有法律效率,但它具有巨大的政治意义和历史见证价值,这种价值是一座辉煌的皇家园林所无法比拟的。正是基于这一点,它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才是最理想的。记者:那么可不可以这样说,对废墟要尊重其历史原状,保持其历史的真貌,不要唐突地进行任何修缮。因为对它的任意改动都会是不完美的,岁月留在废墟中的苍凉美也会被复修的脚手架冲淡?叶廷芳:不,我不这样认为。进行维修是必要的,我所反对的是在废墟上搞“假古董”,破坏了废墟本身的美。从文物美学角度讲,文物的价值和文物的美,就在于它的历史原初性,这种原初性或曰原创性的美是不可复制的。为了使其保持更长时间,有时对其进行维修是难免的,但国际公认的原则是:修旧如旧。然而我们这里常见的误区是:“修旧如新”,以为只有使它重新完整了,崭新了,才恢复了它的价值。事实正好相反,这样做,恰恰毁坏了它原来的价值。所以,这一二十年来全国出现的大量金碧辉煌的仿古建筑,群众普遍感到厌倦,嗤之为“假古董”。所以不难明白,为何每一次“重修圆明园”的计划提出时,反对的呼声马上把它掩盖了,理由很简单,圆明园是一个特殊的历史纪念地,作为遗址公园有着巨大的文物价值。记者:2002年,《北京市公园条例》正式颁布。该《条例》规定:“对无法以人力再造和无法再生的自然景观或者具有特殊历史价值的人文景观,禁止改变原有风貌和格局。”此《条例》出台后,圆明园复修与反对的争论暂时平息,许多媒体以“圆明园不重建写入法中”为题做了报道。那么,您认为今天,为何新一轮的复修计划又被提出来?此次由专家论证的“重修计划”将给圆明园带来怎样的命运?叶廷芳:圆明园作为遗址公园而存在的性质在1983和2002年国家公布的相关法规中都是明确的。这个遗址公园应该是整体的,而不是部分的。但现在正在进行的修复十分之一的努力是与“遗址公园”的精神不相符的。不错,十分之一在比例上固然是少数,但其绝对数将是大量的。一旦这些金碧辉煌的仿古建筑琳琅满目地散落在圆明园各处,人们哪里还感觉得到遗址的氛围呢?哪里还产生得了凭吊情绪呢?特别是我们的子孙,他们会不会以为,这些建筑都是当年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