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骨折,.一年后取内固定! 这样索赔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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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6 | 2011-11-10 03: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为内固定影响了活动功能.如果一年后取内固定也许就够不上伤残等级了.如果我要求不做二次手术取内因定,也不主张二次手术费.是不是半年后就可以带内固定做伤残等级鉴定?我们这每级伤残金差不多是三万元左右.二次手术费估计七千元左右.这样我不主张二次手术,舍去七千,而换来一个伤残等级的三万!这样做可不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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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0 03: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医鉴定伤残等级的时候会将所有的影响因素都计算上的,有没有内固定应该是不影响伤残等级的评定的!而且就算楼主这样鉴定,被告方的律师也会提出这个问题而申请治疗完毕后重新鉴定……追问我不主张做二次手术,也说是说我不打算做二次手术了!这样不算治疗终结吗?说白了说是我不做二次手术了,也不取内固定了,是不是可以做鉴定,在什么时候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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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0 03: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取不取出内固定是由医生决定的,如果医生认为不适宜取出内固定的话,那楼主的内固定是必须留着的,那这个内固定对楼主行动产生的影响也会记入伤残等级的评定因素。如果医生认为内固定要取出的,那么楼主你不主张取出,就是放弃权利,不可以主张对方赔偿的!有些伤势出院后就可以鉴定,有些伤势必须等一段时间才能鉴定。具体什么时候鉴定要向当地法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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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0 03: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伤者60岁,体质不好.且加本次内固定术以经六次大型手术史!身体元气以不堪再次经历大型手术.所以不想再做手术取内固定!在内固定影响其活动的情况下,伤者不取内固定,也不主张二次手术费用,就不能评残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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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0 03: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不可以,而是法医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会将内固定的影响计算进去,所以一般情况下取出内固定和不取出内固定鉴定的结果是一样的。当然啦,具体的就像我前面说的一样,还是要看伤者的身体状况以及当地法医的鉴定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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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0 03: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来说伤残鉴定需要治疗终结伤情稳定以后才给做,这里说的治疗终结病情稳定不一定是要拆了内固定物才算,比如骨折只要连好了,没有什么骨不连之类的情况出现,带着内固定物可以动了,就可以视为治疗终结,内固定术和伤残等级没什么必然的联系,可以鉴定伤残等级和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费),另外还可以加上诸如误工期限护理期限什么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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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0 03: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伤残鉴定必须是医疗终结,所谓医疗终结就是说没有可医的东东了。。。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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