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即将离开重庆,但买了养老,医保险,走之前要去哪里办转接,如果我退保能退百分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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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1-10 12: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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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0 12: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明确地说退保是一律不能的。但可以去重庆社保中心开出社保交费证明,带到老家去交到当地社保中心,余下的工作你就不要管了,由他们去对接。医保你要先到老家开出接受函,带到重庆交到医保中心,然后他们开具转出函,你带到老家交给当地医保中心就成了。他们负责以下的工作了。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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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0 12: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政局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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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0 12: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劳社部发[2001]13号文件规定:养老:“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账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账户的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失业:“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原单位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其失业保障按人发[1996]64号规定执行。”医疗:“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刘东,在同一统筹地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转移,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随同转移。职工流动后,除基本医疗保险外,其它医疗保障待遇按当地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意思就是你已经建立了个人账户是不可能办理退保的,也不需要退保,因为每个人只可能有一个账户,不会再给你销户建立第二个,根据你转移的地区是否在统筹地区内,分两种情况办理转移。上面的规定写得很详细,如果不明白可以再给你补充回答。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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