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14岁生日那天,持刀抢走他人提包,致人轻伤。后发现包内有1W现金。问贾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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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3-9 12: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构成抢劫罪 2构成盗窃罪
3不构成犯罪4负有限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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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9 12: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3.未满十四周岁不负刑事责任,从生日第二天算起为满十四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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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9 12: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八大罪的,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贾某是14岁生日当天犯罪,按刑法规定,十四岁生日当天不算满十四周岁,从生日第二天起满十四周岁。因此贾某不构成犯罪,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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