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孙父叔一个户口共同生活,卖爷名下旧房,用父名买了新房,父突然去世,请问是继承是爷孙二人还是爷孙叔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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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3-10 10: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是旧房置换成新房,按时间先后:1.先是爷爷用自己名下的旧房,以爷爷自己的名义办了一笔20万元住房抵押贷款. 2.父用爷爷贷来的20万元当首付把买了新房(写的是父亲的名,不足的父亲的名义办了另一笔50万元的按揭贷款). 3.后是爷爷把旧房卖掉,还清了20万元贷款.
由于是家庭内部相互之间没有收条欠条之类的文字材料.但是有贷款,还款,卖旧房收款,首付买新房的收据等条子,相互的时间点都能吻合.
继承有两种说法:1.继承就是爷爷和孙子二人各50%..2.是爷爷,叔叔,父亲没有分家共同生活是一个经济体,各三分之一,父亲去世后的分额由爷爷孙子继承,因此爷叔孙三人的继承比例是 1/2 : 1/3 : 1/6.
哪种说法对,请专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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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0 10: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我认为应该是先把其中的20万拿出来直接给你爷爷所有,因为你父亲的房款中有你爷爷的20万。然后这套房子还是归你父亲所有,无论之后谁偿还房贷,这个所有权应该是不容置疑的,那这个房子就应按法定继承来分割。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你的爷爷和你两个人来继承,但是有个前提是你父亲无配偶存在。否则应由其配偶、你爷爷和你三个人来继承。至于你叔叔,即使他在偿还房贷,也不能参与继承,因为他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可以在房产中将其偿还的部分返还给他。有不对的地方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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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0 10: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与分不分家没有关系。。。父亲的财产法定的分法是,爷孙各一半,,,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就不用考虑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考虑第二继承人。现实有时会考虑实际情况,就是大家是一起的。虽然名字单独是你的。但是实际上是大家的共同财产,这个就需要共同分割,,比如这个房子虽然写着父亲的名字,但是实际上是爷爷和父亲共同所有。。那就会把爷爷的那部分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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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0 10: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爷爷的旧房按你所说是20万,而你父亲出资50万。那么你父亲的遣产应该由你为第一继承人,你爷爷为第二继承人。你叔叔是不能继承的。你爷爷现在还在世,他所出资的20万,要在他去逝之后才能谈继承的事宜,那么现在你父亲所留下的房产只能归你和爷爷共同所有。等你爷爷去世后他那二十万的部分再由你叔叔和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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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0 10: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屋继承权;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无遗嘱的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屋 以你家情况看;首先你母亲有权继承房屋的1/2。剩余的1/2由你与你爷爷共同持有,也就是你继承房屋1/4,你爷爷继承1/4。至于你叔叔,在征求你爷爷同意的情况下继承1/8,与此同时你爷爷也只能继承1/8。关于遗产继承权,尤其不能忽视遗产所有者的配偶,无论如何只要法定婚姻关系存在,在没有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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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0 10: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被继承人如果有直系亲属的,由直系亲属继承,你父亲的直系亲属是你爷爷、你和你妈妈,应由你、你爷爷和你妈妈平均继承三分之一。你叔叔是没有继承权的。被继承的财产必须是属于你父亲一人所有的财产,即要除去属于你妈妈的。就是首先要把属于你爸妈夫妻之间的财产先均分,然后你们三人均分属于你爸爸的那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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