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职工食堂和公司出体之间的账务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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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1-10 11: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公司有一内部职工食堂,不对外营业,只给本公司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但是我公司的餐厅有一个自己的核算账套,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有一个独立的账套。请问这样分帐套处理可行吗?当公司支付给餐厅职工餐费时,但餐厅无法开发票,这样公司就有了白条,这个有什么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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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0 11: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方法一:员工自己在食堂充卡消费,食堂自负盈亏,跟公司没有关系;餐费员工自理的情况下建议方法一;方法二:食堂找外面公司挂靠,(代)开发票,食堂自己承担税点,公司按代开票单位付款结算,发票入费用,公司要补齐合同,如同外部承包的食堂;餐费公司做福利的情况下建议方法二;方法三:食堂发生的费用,发票直接开给公司报销,做福利费,食堂独立核算只是管理者要求的核算,这种情况很容易少列费用,不建议。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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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0 11: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分帐套处理可以,餐饮这套账只不过是为了内部的管理,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账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好。当公司支付给餐厅职工餐费时,根据有关经办人员理出开支清单,经单位领导同意认可后到税务局开据税务发票,本单位职工此费用可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列支。以前年度职工福利费是实行按工资总额14/100计提进入管理费或制造费,计提的金额贷方作职工福利费、在以后年度使用时可用造册的形式发放职工的一些福利补助、当时不一定要求税务发票。而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出台后、不实行计提职工福利、而是将企业每次发生的职工福利支出直接作入当期损益(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职工福利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在次年初搞所得税汇算清交时、如果你的管理费用及制造费用等科目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100的部份,准予税前扣出,超过部份补交所得税。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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