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将满,公司提出更换我的工作岗位,我不同意。公司不跟我续签合同,请问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我经济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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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1-11 06: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合同期将满,公司提出更换我的工作岗位,我不同意。公司不跟我续签合同,请问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我经济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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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1 06: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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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1 06: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按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12个月的平均数),不满半年按半个月工资补偿。同时如果买了失业保险还可以凭公司开出的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到社保领取失业保险金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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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1 06: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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