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不给在职时所拖欠的工资,请问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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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3-18 16: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于2010年3月1日进入北京一家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公司只让我签字后也没有给我一份,公司还没有给上保险,公司当时答应的是管吃住,但是在2011年1月上班的时候就不管吃了,每个月才补助180的伙食费,我在2011年3月10日给公司打电话说要辞职,当时公司说要找到人后才可以,我在3月13日向上级领导请假后搬出了公司宿舍,3月16日公司就安排新人员顶替了我的岗位,公司本来是3月15日发2月份的工资,但是我的工资到现在还没发,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理?(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未按8小时工作制执行,是按岗位工资执行.这样的情况,我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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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8 16: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规定来提出辞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单位批准,可以立马走人。用人单位不但要按时支付工资还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辞职书(最好写成《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XX部门XXX,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都是合法的辞职理由。列举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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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8 16: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不然提起民事诉讼,你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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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8 16: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提前30天提出辞职,并有正常手续交接等就不需交违约金,打电话辞职不行的,必须要写书面辞职申请;1、你可去公司所在镇区的劳动局提出申诉,(我想协商公司肯定不愿意赔给你了,所以直接去上诉吧);2、准备好在这家公司工作的证明和工作时间的证明(厂牌,考勤卡,工资条,工作记录等)赔偿费用仲裁那边会告诉你,你也可以咨询律师所。拖欠工资要多赔工资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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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18 16: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扩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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