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塘厦 一家超市上班2个多月了 没有合同 现在想辞工 主管不批 具体该怎么办?我还有什么权利 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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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1-11 08: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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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1 08: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你因超过1个月未签订书面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辞工提前申请即可,试用期内提前3天还是7天(具体我记不清了)申请,转正后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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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1 08: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两步:一是把钱拿到手,或者等发工资。二,拿好钱收拾东西,该去哪儿去哪儿!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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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1 08: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你去超市工作,对方有没有和你约定试用期,如果有的话,他们在试用期未满以前不和你签订合同是合法的行为,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同样,在试用期,你也有辞职的权利,主管不批,你可以告知他在试用期双方都是在做选择,你现在已经淘汰他们了,如果他还不批,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中心进行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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