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全对加分 张某是某高校教师,其在2011年11月取得如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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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1-12 03: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工资3400元(扣除各类社保费用);受邀请外出讲课取得收入3000元,一本个人专著出版获得稿酬2000元,在境外参加会议获得报酬美金3000元。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请回答:(1)张某在本月共取得几种类型的收入?分别是什么?(2)张某是否需要就其在境外参加会议获得的收入申报纳税?为什么?(3)计算张某本月国内所得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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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2 03: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1)3种类型的收入,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2)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3)工资3400减除费用3500,所以不用计征个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稿酬20004000,减除额800,税率20%,个税=(2000-800)X20%=240元,按税法减征30%,所以是160元。劳务报酬RMB3000USD3000要合并计税4000元,所以可减除20%的费用再计税。劳务报酬部分不是很确定,其它都是按刚刚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做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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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2 03: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3追问3什么有没有帮忙做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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