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手帮忙用通俗的表达解释下,增值税下的 视同销售情况和不可抵减得进项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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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8-18 22: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个人理解,简单说视同销售和不可抵扣进项主要是从增值税计算的配比原则理解。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货物购进环节实施了进项税额抵扣,这些购进货物就应该产生相应的销售额,同时产生销项税额,这样上述计算公式才能配比计算。若购进货物不用于销售,不能产生销项税,那么这些货物的进项税额则不应抵扣(不可抵扣);或者使不用于销售的货物也按照销售来看待,计算销项税额(视同销售),已保证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的配比,同时防止一些企业通过抵扣不予抵扣项目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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