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该支付被撞车辆贬值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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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8-20 10: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帮一朋友开车去做保养,路上我因疲劳驾驶和车速过快,将车撞坏,我已经该车修复归还(修车费6万余元),期间我还租了一辆车供其使用;现该人认为我找的修理厂不是4S店,修理质量无法保证,且车辆撞后产生贬值,要求我赔偿2万元作为补偿(车型为马自达3,撞坏冷凝器,波箱),请问是否有法律依据予以支持?我是否应当予以赔付?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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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0 10: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公民的任何财产受到他人伤害所造成的损失,都应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在实际判决案例中,主要参考以上法律规定。对方要求你赔偿贬值费是可以的,但要证明此车确实存在贬值,且贬值的数额是合理的。在晶实诚信做的贬值鉴定的实践中,主要以无法换新件的部分作为贬值计算。你们可以协商到贬值鉴定单位去,确认一下有没有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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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0 10: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民事赔偿责任范畴内,如果对方要求赔偿,你应当赔偿,但是金额多少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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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0 10: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专业律师可以帮你。。找律师去咨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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