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三年了,没有签合同,可买了社保的.我想解除劳动关系.请问有什么补偿;能补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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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8-26 06: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为你缴纳了社保,说明劳动关系确实存在,你要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单位。由于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所以不能要求单位作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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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6 06: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3月工资、双倍工资11个月工资、等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4、搜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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