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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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8-17 13: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房后界畔齐墙皮,就是说墙皮以外是别人的耕地。近年来随着集镇的扩大,墙外的耕地逐步变成了庄基地。我今年在拆旧建新时,对方提出了如下要求:要我往回收缩两米,不准我从原来的 界畔打根基,原因是要我自己给自己留够采光余地,以免将来对方建房时要给我留采光余地。按照我们这里的老规矩,新建的要给后建的留采光余地,我的原本是楼房,现在拆后仍然建楼房,如果我不拆,对方将来建房时,采光余地怎么留呢?

我说的有些繁琐,大体上就是建房时给互相留采光余地问题,包括先建的与后建的、都是新建的、拆了重建的等等,我不懂其中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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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17 13: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你这边留一半,他那边留一半,这样是最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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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17 13: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中午的太阳光能够照到后面一栋的第一层,这就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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