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共同投资购买房产,但协议上只有各自的投资金额,没有约定收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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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8-22 11: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已经以高于成本的价格卖出,关于收益产生纠纷,我该怎样主张我的收益?
法律是怎样规定的?需要详细一点!!
房产证上只有我朋友的名字!共有人处为空,协议上只有投资金额,没有约定收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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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2 11: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看房产证上产权人名字,如果两人都有,那么卖出的房子,收益分配:
共同共有的:售房所得,一人一半。
按份共有的:售房所有,按比例分配。
(一方多投的钱,可以作为对另一方的借款。)如果,产权证上只有你朋友名字,那么,应该按你们投资协议中约定的比例分配收益(或售房收入,扣除税收后的净收入)。 点击“上海投资律师”(用户资料)有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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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2 11: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的不动产抵押实行严格的权属登记公示主义,抵押必须经房产部门登记才能生效。你的房产被抵押后在房产证上约定了抵押期限,因此到02年7月1日为止的抵押是有效的,但该抵押合同实际上在02年7月1日已经到期,想要续签并使抵押继续有效,必须经房产权利人书面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但是在续签抵押合同的时候,双方既未经过你们的同意,又未在房产管理部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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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2 11: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约定,就从约定,无约定的话,法律规定按照出资比例分享收益或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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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2 11: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没有约定,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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