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签收了传票,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驳回,寄出文书,找不到被告签收,法院该不该网上公告开庭日期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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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8-27 11: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明 法院和被告不在一个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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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7 11: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一定的,可以采用留置送达,转交送达,以及公告送达。一般不会在网上公开开庭日期,最多找个报纸,以及法院自己的公告牌上公告下。法院对程序把握的很严,如果缺席判决了,基本上效力是没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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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7 11: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1.当法院不能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在符合条件时,可以公告送达。2.不过不公告送达,判决是有效的,但是没有送达,等于剥夺了被告的陈述申辩权,被告上诉,上级法院会撤销原判决,案件是要发回重审的。 3,法院和被告在不在一个省市不影响公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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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7 11: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找不到被告,又不能通过其它方法送达的,法院应该将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开庭传票进行公告送达。如果到时被告不到庭的,可由法院缺席审理和判决,之后再将判决书进行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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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7 11: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法院的事情。当然不是要求必须签收的,可以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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