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中的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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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0-8-29 13: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夫妻二人分居两地。家有10 岁女儿,妻子的父母都已去世,丈夫父亲每个月有800元养老工资,母亲没有任何养老金。丈夫携女儿、父母在哈尔滨生活,居住在实用面积80余平米的房子内。妻子在广州工作。
家庭经济分配时这样的:妻子月薪一万五千元,丈夫月薪三千五百元。丈夫每月3500的工资用于在哈尔滨的家庭日常开销,妻子15000的工资用于1、自己在广州生活费用。2、还哈尔滨的房子贷款,以及装修欠款。3、剩余工资积攒起来,以备将来买房子,车,孩子上学,公婆养老等需要。
妻子的钱自己积攒, 保管,日常生活开销,丈夫没有问妻子要过钱。
问:在这样的家庭经济分配下,能说丈夫在经济上受益于、依赖于妻子吗?或者说,能说丈夫花妻子的钱了吗??(妻子的钱自己积攒, 保管,日常生活开销,丈夫没有问妻子要过钱。

我不是问题中的妻子,请大家认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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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9 13: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这里我强调说明在法律上对于婚后的财产,是男女共有!关于婚姻中的财产分三种情况:1.夫妻双方对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男方的生意财产用于家庭消费开支的,其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男方的生意赚的钱没有用于家庭开支的,由男方单独承担。3.对于婚前财产的问题,如果是女方婚前的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就一直都是归女方的,不归男女共有,更不可能归男方所有,但是女方要证明这些财产是她婚前的财产.在婚姻中,也有些财产是归一方的,比如说女方受伤所得的赔偿金,补偿金之类的,归女方,男方所得的就归男方.最后我想说一句:如果生活还过得去了话就最好不要夫妻二人分居两地,这样做是最不好的,相信不用我说你也能明白,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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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9 13: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200分我拿不走,路过回答,我只感觉问题中的丈夫已经不错了,丈夫每月3500的工资用于在哈尔滨的家庭日常开销,问题中的丈夫你辛苦了,我不知道问这个问题干什么?是不是你们感情走到了边源,女儿都10岁了,不容易啊,什么事情忍忍吧,离婚是痛苦的,还是原配好,况且你们又不是很多钱,妻子一个月才15000,丈夫也从来没有问过你要过钱,5年时间出了日常生活开销也就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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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9 13: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表面看没有,可实际是!因为,如果没有妻子的积攒,将来孩子,父母,车,房子的钱都需要丈夫来操心。现在,没有后顾之忧了,都由妻子的工资填补了,也就是替丈夫把这些需要钱的地方都摆平了,所以,可以说,经济上受益于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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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9 13: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经济上没有依赖妻子,夫妻二人共同为家庭出力建设都是应该的,无分彼此.夫妻之间根本不应该计较这么多,如果有一方得病倒下,难到就因为对方没有经济能力就立刻走人吗? 夫妻间的感情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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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9 13: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老公算不错了,两口子过日子你挣的比他多给你要钱理所当然的,但是他没张这个口,难能可贵。再说,他不要你也不能不给啊。好好过日子吧,什么谁依赖谁的,人都是群居动物,要讲个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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