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买主在未付清房款的情况下偷偷变卖了房产后新买主上门收房法院将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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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8-29 19: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最近干了一件蠢事,我有一套房子,卖给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对方先交一半房款,另一半过户后由对方拿到银行按揭,付清房款后我才搬走,结果办出房产证后他不仅没办银行按揭,反而偷偷把房子卖掉了,直到新的房东上门收房子,我才大吃一惊,而原买主却联系不上了,手机号码也换掉了,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就是死死不赖着不搬走,我拿出跟原买主签的合同给他看,但他凭着写着他名字的房产证跟我争,双方差点打了起来,我们只好打算闹到了法院,请问我会赢吗?法院将如何判决?
提问者: ydhkf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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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9 19: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房子会判给后一个买主!他应该是属于善意取得,法院会支持他!你不应该和后一买主打官司,你肯定输。除非证明他两一起串通!至于你和前一个买家的事情,应该报警,这属于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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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9 19: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理说,二手房交易,在办理产权的同时,是要办理抵押登记的(银行贷款要求),房产证一般不会经过买家的手,而是直接办理抵押。办理抵押以后的房产是不能过户的,能保证房产安全。不知道你的房子出于什么原因被买家取得了房产证并依照正常的手续进行了再次交易。只要新的购房人是按照合理的价格取得的,那么他的权利将受到物权法保护,房子会判给他。你就只能通过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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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9 19: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起诉新房主,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你只能找与你签定合同的人.当初办理过户拿到房产证时,你们双方应当把房产证交由第三方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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