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之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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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8-30 04: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讨要工资和管理人员发生纠纷,用菜刀在混乱中把一个员工大手指划伤。开始是行政拘留10天之后转为刑事拘留。在拘留时间37天了。没有赔偿受害任何费用。没有交纳保证金和担保人。没有申请过取保候审。检察院就给我整了个取保候审,出来之后叫我最好不要离开北京,但由于生活上的原因本来了深圳。到这里两个月以后和那里的办案人员联系过。但办案人员说叫我不要打电话过去了。有事他们会找我。
现在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就有一年了本人是不是需要做些什么?
会不会又逮捕我。本人现在还在深圳。
在北京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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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30 04: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开居住的北京需要得到检察院的批准,取保候审的时间不超过一年,超过了以后只能变更强制措施逮捕或监视居住,如果检察院的一年时间结束后,案件起诉到法院的,由法院决定是否取保候审,你也可以自己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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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30 04: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年到期,你可以申请取消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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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30 04: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交纳保证金和担保人。没有申请过取保候审”“不要打电话过去了。有事他们会找”检察院看来是不诉了。你什么也不需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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