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辞职公司不给钱怎么办,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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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8 | 2011-11-22 01: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公司上班5年了,今年没有签合同,书面申请已提前一个月辞职了,现在钱拿不到,今年与老板谈5000一个月,但是每个月只发一千块钱生活费,其他钱年底发,现在基本工资都发了,其他加起来4万,老板说按公司规定年底发2万,明2012年6月再发2万,请问公司有权利这样规定吗?我想告公司,其他证据都有,工资是老板口头答应我的,我该怎么办,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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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2 01: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该每月支付一次,所以,公司的做法肯定是违法的,属于拖欠工资。你可以去当地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属于仲裁前置的,你必须先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才能起诉,不能不申请仲裁就直接告公司。追问谢谢你,可是老板是口头答应5千一月的,我没有证据,我一个小女孩很怕斗不过公司,难过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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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2 01: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收集下列证据: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至于每月工资五千,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每月才给一千,确实不好证明你一个月的工资是5000,建议你打电话找老板要工资,然后电话录音,最好能让他承认应该一个月发5000,至于其中的方式方法,就看你自己的发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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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2 01: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这些吭人的老板都去死,都辞职了,还要人家跟他藕断丝连的,此老板真垃圾呀!其他证据我都有,今年没有签合同,没签合同好像也可以告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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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2 01: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签合同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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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2 01: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上下不发你钱的又不只是你一个人,人多了弄个老板还不很容易啊?追问现在辞职就我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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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2 01: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公司资料给偷去卖了追问晕,资料不值钱,其他的我又拿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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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2 01: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今年没有签订合同,还是5年都没有签订合同。工资的发放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属于《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所定义的拖欠,如果不发放,就是克扣。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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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2 01: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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