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有人向我借了1万元,到现在仍没有还。请问假如现在要起诉他还钱,应该还多少钱。那时候的钱值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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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9-1 00: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当时写得有借条,08年的时候又叫他重新立了张借条,并写明与09年春节前还款。
二、欠款的市值可否追加,因为那个时候的1万元比现在值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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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 00: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欠条上承诺了支付利息,法院可以支持,否则没有。如果有还款期限,可以从还款期限届满后开始主张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注意,你要做好起诉准备了,如果还款期限届满超过两年你将丧失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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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 00: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借款合同09年春节到期,你的债权也是在此时到期,从这时起两年内起诉都可以,如果你在这期间内主张过债权,从你最后一次主张债权的时间起算,两年内可以起诉。欠款的市值不可追加,法律不会支持。但是借条里面如果约定了利息,最高不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的话,是会被支持的。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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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9-1 00: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只能计算同期银行的利息,不能计算通货膨胀率08年给你重新的立的借据,你应该再注意下诉讼时效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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