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激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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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8-25 10: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06年将档案激活,档案存放地是海淀。现在我想办理灵活就业,我的户口所在地是朝阳,当我将档案由海淀转至朝阳时出现了一点问题,现在档案有可能又将成为“死档”,如果根据市劳动保障部门07年4月出台的解决死档办法再次将档案激活,那么我想知道,我从前和现在所补交的社保钱还能有效吗?激活档案后能否继续衔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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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8-25 10: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保补交有效,前提是以前已经建立缴费账户。社保的衔接可以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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