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工作了17年,非正式员工,现在刚签劳动合同,到退休只算5年养老保险,前面没签的合同里的工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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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1-28 08: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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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8 08: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的养老保险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上。还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你把最近签订的劳动合同要一份在手,你就有证据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用人单位和你应该各执一份劳动合同。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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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8 08: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已在厂里工作了17年,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也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就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否则就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应予补缴。而现在刚签劳动合同,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综上,员工在该厂的工龄应从17年前进厂工作时开始计算,到退休时应该是22年工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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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8 08: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工龄都按交养老保险的年数算,如果之前没交了养老保险,那就自己去社保中心补上,就可以算作工龄了。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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