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但这房子当时已经租赁他人了,俩人之间没有合同和协议,但是我收了他一年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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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1-28 12: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子租赁是口头约定的,而且他当时租得时候没从我手里租,是从我的另一个租客手里租得,我现在房子卖了,需要对他进行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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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8 12: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退还他的租金不需要其他的赔偿。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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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8 12: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收了一年的租金,可以证明租赁关系是存在的。你在卖房子之前你要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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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8 12: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提问题涉及两个方面的法律关系:一是租赁合同关系,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订立书面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限合同。但是,因你已收了承租人一年的租金,因此,承租人有权继续占有、使用租赁房屋,直到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即便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也不应受到影响。概言之,买卖不破租赁也。二是买卖合同关系,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有优先购买权。目前,你已将房屋转让,事前可能也没有通知承租人。因此,承租人得有权主张撤销房屋转让合同,对你而言可能会有些不利。鉴于一个房屋买卖行为而衍生的两种法律关系,将有可能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建议,你可以与承租人协商,退返部分租金,让其及早腾房;或与买受人协商,将剩余期限的租金转交给买受人,让承租人使用房屋至约定合同期满。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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