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老公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他的名字,首付是他付的,贷款是他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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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3-22 22: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证明房子有我的一半,如果离婚了,贷款还没有还清,这有法律效力吗,房子还有我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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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22 22: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你们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房子是你们结婚后买的,你们离婚也会有你一半的。你们做过婚前财产公证,以后离婚的时候写进协议 房子有你一半 房贷由男方负责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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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22 22: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律效力,房子应由你一半,不要去掉没有还清银行贷款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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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22 22: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了房产公证一定是有你一半的,这和贷款还没还清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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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22 22: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有,但是前提是要把贷款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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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3-22 22: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你跟他一起死再还贷完,否则你只能退回你一半供房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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