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同地区农民,在他镇租了几十亩地种植绿化树,租期三十年,有林业局办的山场证,合同约定未到期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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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1-29 05: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同地区农民,在他镇租了几十亩地种植绿化树,租期三十年,有林业局办的山场证,合同约定未到期甲方收回者,必须一次性买断山上的所有产物。现遇到开发拆迁,据说:人大已通过,外地户口在经营地建房常住五年以上的,可享受安置是吗?有具体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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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9 05: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和甲方签订有承包合同,现遇到开发,应由政府赔偿你地面林木及你的投资,然后再赔偿出租方的其它费用,你完全可以放心。至于外地户口居住五年以上可以享受安置,应属于地方政策,你可以向当地政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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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9 05: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大清楚,应该是地方文件或地方标准,也听说过,但应该是广东那一边吧。不过你现在的山场应该请一个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单位来评估一下,然后按这个价格买断,或者由开发单位来补偿或赔偿。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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